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营业执照年审需提供的资料
广州同忆会计师事务所   2009-11-9 13:39:24   作者:tongyi2910

营业执照年审

一、年检范围
凡当年12月31日前经工商局核发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和经营单位,均须参加年检。

二、年检时间
年检起止日期为每年31日至630。登记主管机关在规定的时间内,对企业上一年度的情况进行检查。

三、违反年检有关规定的处罚
(一)
 630前未申报年检企业处于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,补办年检手续。
(二)
 对限期内未申报年检的企业,工商部门依法吊销企业的营业执照。

1)年检报告书

2)所隶属企业经过年检后,加盖登记机关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

3)《营业执照》正、副本

4)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许可审批事项的,还应提交参加年检时有效的前置许可审批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

5)依法应提交的其他资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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